代理条件:
1.具备保健品经营资格,并具有较强的营销策划推广能力。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熟悉医药保健品行业,在当地销售网格健全。
3.有一定的经济实力,有和厂家将市场同心协力做强做大的雄心壮志。
4.认同本公司的企业文化,有长期合作的愿景。
5.愿意遵守我司各项营销制度与合同条款。
代理资格:
凡具备代理商条件并按下列要求者即可获得相关独家代理权。
省级直辖市代理 首批进货量:10万元
地级市代理 首批进货量:5万元
二级城市代理 首批进货量:2万元
县级代理 首批进货量:0.8万元
代理商权益:
品牌使用权——有国鸿泰公司的相关品牌使用权
特许专卖权——有国鸿泰公司全部产品经营权
形象使用权——有国鸿泰公司统一的VIS(企业视觉识别系统)使用权
独家经营权——有在协议域内的独家代理权
销量奖励权——有权获得合同规定的相应销售奖励
总店分红权——负责省级总店的代理商有相应制度下的分红权
优先续约权——有合同期满,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权
奖罚措施:
A. 凡完成本合同任务,并无违反合同条款的代理商,实行年终返利拿奖励政策。
B. 对无违规并完成任务者,合同期满后,有代理权优先续约或升级的权利。
C. 对无违规,有市场操作能力强的优秀代理商可纳入我司参股经营。并可升级为第二发展阶段的总
店负责人,享受利润分红。
D. 对违约经营,恶意窜贷或“以价犯乱”等有损害公司形象与利益者,罚没其保证金,取消年终奖
励,甚至罢免代理资格,以示惩罚。